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
信息来源: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:2018-05-30 15:18:00 浏览次数:11621
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制度,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继续整治“四风”问题,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如下:
扬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兼兴隆社区党委书记蔡文、居委会主任张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。2017年10月13日,扬中经济开发区兴隆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峰经社区党委书记蔡文同意,组织区、村(社区)11名同志公款吃喝,张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蔡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其他参与人员,适用监督执纪 “第一种形态”,给予诫勉谈话处理。
三茅街道水利农机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6年,三茅街道水利农机站站长李建民、副站长王正祥、时任副站长张骅通过集体商讨决定,违规给本单位职工发放补助,共计人民币33000元,相关人员将违规领取的补助退还,李建民、王正祥、张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上述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件,暴露出少数单位和个人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、顶风违纪,且呈隐性变异倾向,以“偷换名目”、“转嫁下级”等方式企图掩人耳目、逃避监督,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,筑牢思想防线,恪守纪律红线。
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,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《实施细则》精神和省、市委具体实施办法,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,使之化风成俗,让党员、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;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,抓好作风督查,密切关注“四风”新动向,坚持从一件件小事抓起,对“四风”问题露头就打,对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组织和个人,不仅要党内通报,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,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,坚决打好作风建设保卫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