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王友春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
信息来源: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:2016-08-19 14:36:00 浏览次数:5367
经查,王友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2004年至2015年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,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期间,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,干扰、妨碍组织审查;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,利用职务便利,违规为其子办理身份证;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,多次收受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礼金,数额巨大;严重违反党的生活纪律,长期与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财物。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,市委常委会同意,并报省纪委常委会批准,决定给予王友春开除党籍处分;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讨论,并报市政府批准,决定给予王友春开除公职处分。目前,本案司法机关正进一步处理中。(来源:清廉镇江网)